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制作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制作承包商)依据制作合同约定向业主处理结算的累计金额.本科目应当依照制作合同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没有竣工制作合同已处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企业向业主处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竣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项目施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