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危爆物品安全办理,避免过期民爆物品引发的不安全危险,依据公安部“两个规范”规则民爆库内不得寄存过期民爆物品的要求,尽力保护社会治安次序安稳,完成危爆物品安全办理“不丢失、不脱管、不炸响”的作业方针。
武都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对辖区涉爆企业进行安全查看和危险排查整治作业中发现,有企业炸药刚过有效期,为保证爆炸物品的办理、运用、寄存等环节肯定安全,查看民警当场对过期炸药进行了封存。
4月2日武都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琵琶派出所,提早进行现场查勘、剖析辨别,专门布置,拟定了科学缜密的毁掉计划,治安大队民警和琵琶派出所民警联合陕西鸿安爆炸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对已过期的炸药在琵琶镇马家沟进行现场爆炸毁掉,此次共毁掉炸药240公斤,整个毁掉进程安全、平稳、有序,及时消除了安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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